圖尋被告人獲親案一刑兩名判 繪地手審宣
來源:SP2S思博瑞新聞網(wǎng)
時間:2026-06-09 10:59:41
據(jù)“雲(yún)南省鹽津縣人民法院”微信公眾號消息,手繪2023年6月13日,地圖鹽津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賀某奎、尋親宣判刑王某元拐賣人口案一審公開宣判。案審以拐賣人口罪判處被告人賀某奎有期徒刑十一年、兩名判處被告人王某元有期徒刑十年;被告人賀某奎、被告王某元各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某偉經(jīng)濟損失5萬元;駁回李某偉的人獲其他訴訟請求。
經(jīng)審理查明,手繪1989年12月5日,地圖被害人李某偉(時年五周歲)在家玩耍時,尋親宣判刑被賀某奎、案審王某元二被告人誘騙至四川省筠連縣。兩名後被賣至河南省蘭考縣城關鄉(xiāng)。被告案發(fā)後,人獲李某偉親屬尋找未果。手繪2022年1月,通過DNA比對後,李某偉與其生母相認團聚。
法院認為,被告人賀某奎、王某元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,情節(jié)嚴重,二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拐賣人口罪。根據(jù)1979年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四十一條、第三十一條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解釋第一百七十五條之規(guī)定,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據(jù)媒體早前報道,2021年,李某偉在看到郭剛堂、孫海洋尋子成功後更堅定了尋親的念頭,僅憑印象花十分鍾畫了一幅老家的手繪圖並發(fā)布在網(wǎng)上尋親,後來他順利找到自己的母親並成功認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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